【賈司堤愛分享】為什麼考司法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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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特考?那不是法律系的人考的嗎?」
「很難考吧!我法律系的朋友都準備的昏天暗地的!」

許多人對於司法特考往往認為只有法律相關科系才能考,其實不然。事實上,整個訴訟從開始到結案,執行的過程需要很多程序事務與很多人的協助,不單是只有起訴與審判,所以司法特考招募的並不是只有援引法條裁定曲直的法官、檢察官,而是包含司法院與法務部的所有工作人員,涵蓋了檢審、司法行政與矯正三大職系,包含法警、書記官、行政執行官、執達員、監所管理員等多樣化的職種。

司法系統中的工作人員除了司法官與行政執行官須修滿一定法律學分方可報考外,其他如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家事調查官或書記官、法警、錄事、庭務員等職缺並無學分門檻規定,只要年齡及學歷符合皆可以報考,另有心理輔導員/測驗員、鑑識人員供相關系所發揮自身專長優勢。而且考取司法行政相關職缺,只要任滿三年即有資格報考司法官,任滿四年則可報考律師,進可攻退可守,因此如果不是法律系出身仍然有機會進入法院工作,進而晉升律師或法官、檢察官的行列。

司法特考歷年來開缺穩定,同時因其強調獨立公正的運作,且匯集了國家頂尖法律人才,因此待遇優於一般高普考職缺,從五等平均3萬,四等平均4萬多到三等7至9萬不等,不但保障薪資與公務員地位,錄取率亦相對高,多數職位配合政府正常上下班與休假時間,易於安排進修或休閒活動。

所以縱使非法律本科系也不該忽略司法特考,這個可以在國家司法機關任職的唯一途徑。如果您是忙於角逐律師、司法官的法律系學生亦可先挑戰四等書記官,先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再繼續追求自己的法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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